當前位置:首頁>資訊>分銷運營>我們對微商的認知有幾大誤區
一直以來,我們對微商的認知有幾大誤區。當然這里不但指傳統微商,還指當下的微分銷系統。
誤區一:微商就是微信電商
很多人認為將微商就是朋友圈賣貨、代購。朋友圈賣貨、代購以及微商直銷只能說是狹義上的微商。而廣義上的微商被看成是一種新型的商業形態,被認為是未來的移動社交電商。除此之外,微商的形態也各異,有個人微商、社群微商、品牌微商也有平臺微商。朋友圈賣貨、代購只是微商的原始積累,隨著微信對朋友圈加好友,分享以及誘導關注舉報等規則制定,朋友圈微商已經走向末路。
誤區二:微商是移動社交電商
從外表上看,微商倒像是移動社交電商。但目前很多微商平臺并不注重社交屬性,以至于有“微信出品,淘寶制造”的稱呼。傳統電商商家和消費者只是買和賣的關系,而有了社交之后,尤其是移動互聯網,微商可以同時是買家或者賣家。社交電商是未來的發展趨勢,直播平臺、電臺、微博、微信等都在嘗試這一新方向。
誤區三:微商是全員零售
全員零售微商最開始是由蘇寧、萬達、國美等傳統電商發起。到目前為止還沒發現傳統零售品牌做得特別好的微商。大多傳統品牌標榜的微商只不過是利用微店進行線上鋪貨,然后通過朋友圈刷屏。這類“人頭微商”是以量取勝,而不是以產品驅動用戶,這種全員零售,極容易將市場做亂,品牌做砸。
誤區四:微商是渠道新增
在一些傳統商家看來,微商就是借助微信直銷。這樣理解很片面,把微商當作渠道新增的基本上都是以賣貨思維。如果單純地將微商看成賣貨的話,那是十幾年前淘寶、京東該干的事。微商是一種新型的商業形態,它通過移動設備將用戶的碎片化時間聚合起來,通過賦予場景化的購物體驗將用戶聚集在一起。嚴格意義上講它不單是一個銷售通道,更是一個客戶關系維護的社交電商平臺。
誤區五:微商等于傳銷
有絕大一部分人認為,微商就是變相傳銷。各大論壇,媒體社區也都有類似的爆料。不可否認,微商里有一些打著賣貨的名義干著傳銷的勾當的人,但那并非微商,真正的微商絕不會踩紅線。根據國務院2005年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其對傳銷的定義是“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早期確實有些微商借助朋友圈的熟人關系以發展下線的名義兜售產品。但隨著平臺的崛起,交易系統和維權功能的完善,靠騙取朋友圈信任關系的已開始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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